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电脑服务管理配置要求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电脑服务管理配置要求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三的标准配置物业管理用房;三万平方米以下的物业项目,物业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得少于一百二十平方米。
2、物业管理用房应当是地面以上具备水、电、***光、通风等基本设施的房屋。地下室、***(棚)、楼梯间、垃圾房、变电室、设备间、架空层、公共门厅、过道、人防工程以及层高不足2.2米的房屋等,不得作为物业管理用房。
3、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应当从物业管理用房中安排,其建筑面积不少于二十平方米。 建设单位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纳入建设项目总体规划,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的位置和面积,纳入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查内容。
4、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主要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办公、工作人员值班以及存放工具材料。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5、建设单位在交付物业前,应当对物业管理用房、共用场地、共用设施设备配置独立的水、电计量器具。
物业用房及设施基本配置标准
各地对物业用房的要求不太一样,一般在小区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五,最小不低于50平米。十万平米一下的一般地上物业办公面积应该在100到150平,北京是这样的。
但这些都是活的,可以和开发商或甲方沟通一下,如果实在不够用,可以适当让甲方加盖一些临建先用着,我们就是这样操作的。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新建物业在规划建设时,应当建设必要的物业管理配套设施,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开发建设单位在移交住宅区时,应当按照住宅区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这个各地区分配的不一样,可参照各地的物业管理办法实施)无偿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其产权属该住宅区全体业主共有
一级物业管理人员通常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物业管理、建筑工程、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优先;
2. 职业资格:持有国家承认的物业管理、工程造价、房地产评估、安全生产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3. 工作经验:具有三年以上物业管理或房地产开发运营相关工作经验;
4. 技能要求: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团队管理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2项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消防设施工程(每项工程均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二级资质标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电脑服务管理配置要求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电脑服务管理配置要求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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